溫州的改革有望集聚民間資本支持實業(yè)
民間金融走出地下(政策聚焦)
3月28日,,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(qū),。
之前,溫州的金融困境引起公眾的充分關注。作為全國民營經濟最發(fā)達地區(qū)之一,,溫州民間資金充裕,民間金融活躍,,“地下錢莊”融資已經在事實上存在多年,,但一直沒有獲得政策許可。與此同時,,近年來溫州部分中小企業(yè)出現資金鏈斷裂,、企業(yè)主出走,地方經濟遭遇困境,。
引導民間融資規(guī)范發(fā)展,、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,有利于溫州經濟健康發(fā)展,,也是全國金融改革和經濟發(fā)展的一次重要探索,。
“兩個目標:一是民間金融陽光化;二是民間金融規(guī)范化”
國務院通過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12項主要任務,,之前呼聲很高的“利率市場化”等條例未在其中,,細則尚未出臺。溫州面臨的質疑之一就是,,本次改革到底有多少含金量?
“雖然有些條例沒有批準,,但本次改革的含金量還是很高。”溫州市金融辦公室主任張震宇說,。
在張震宇看來,,溫州設立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(qū)這一事件背后,是國家期待溫州通過改革積累經驗,,最終能為今后全國的金融改革提供借鑒和示范,。“‘12條’指向兩個目標:一是民間金融陽光化,實體經濟與民間資金之間架起通道,;二是民間金融規(guī)范化,,擺脫目前一面泛濫、一面監(jiān)管乏術的現狀,。”
這段對“12條”的解讀,,背后是溫州金融目前困窘的現實。作為民營經濟最發(fā)達地區(qū)之一,一面是40多萬家中小企業(yè),,一面是29家銀行,,銀行無法服務中小企業(yè)。因此產生的“兩多兩難”就是:民間資金多,、投資難,;中小企業(yè)多、融資難,。在“12條”的框架內,,如依法發(fā)起設立或參股村鎮(zhèn)銀行、貸款公司,、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組織,、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改制為村鎮(zhèn)銀行、培育發(fā)展地方資本市場,、研究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等內容,,能讓溫州擁有地方直接融資平臺,解決民間資本投資難,、民營企業(yè)融資難的心理預期得到體現,。
浙江大學社會科學學部主任史晉川認為,溫州將又一次成為改革試驗的先導地區(qū),,“如果溫州探索做得好,,可以推廣到浙江、上海等其他沿海地區(qū),,這些探索都有可能上升為政策被實行,。”
“沒有法律保護的民間信用體系是脆弱的”
溫州企業(yè)家對國務院這么快通過設區(qū)感到很驚喜。
“呼吁了這么久,,終于有了結果,。這些年,溫州地下金融早已泛濫,,政府如果一直任其發(fā)展,,最終會導致不可預測的結果。”溫州商人趙瑞生說,。他早年從做外貿皮鞋起家,,手頭資金流動性很強,這些年就高利借給急需用錢的企業(yè),。“溫州民間借貸很正常,,信譽也好,一般幾百萬連借條都不打,。”但去年,,他第一次遇到接連兩筆資金收不回來,。“沒有法律保護的民間信用體系是脆弱的。一旦人人自危借不到錢,,對沒有融資渠道的中小企業(yè)是滅頂之災,。”能合法登記,借貸雙方合法權益都有了保障,。
“對處于困難境界的中小企業(yè)更是重大利好,。”一直關注溫州金融發(fā)展的浙江工商大學教授伍爭榮認為,去年來溫州遭遇局部金融危機后,,一直等待走出困境。之前溫州積累巨大財富,,資本卻沒有很好投資方向,,到處流動。這次改革,,也創(chuàng)造了一次難得的機遇,,讓民間資本得以集聚,支持實業(yè)發(fā)展,,這對民營企業(yè)有現實意義,。
“體積小、更靈活的中小金融機構設立,,為中小企業(yè)服務,,這才門當戶對”
“12條”出來,卻還是框架,,沒有細則?,F在公眾更關心的是,如何把“12條”落實,。
“浙江省全力支持溫州改革,,省委省政府、省銀監(jiān)會,、證監(jiān)會,、人民銀行、工商等有關部門都已分別表示,,有關涉及‘12條’的改革內容,,省里的權限會基本下放溫州。”張震宇介紹,。
這次改革,,會不會對現有的金融機構產生沖擊?“門當戶對其實更利于雙方緊密合作,什么樣的金融機構服務什么樣的企業(yè),,這很正常,。”伍爭榮認為,大銀行與中小企業(yè)本來就不對等,無論定位,、人員配置等等,,大銀行都無法服務這么多中小企業(yè)。“體積小,、更靈活的中小金融機構設立,,為中小企業(yè)服務,這才門當戶對,,才能更好更靈活為中小企業(yè)服務,。”
史晉川進一步認為,展望溫州金融改革的遠景,,當“12條”確實取得突破,,公眾關注的利率市場化問題,最終將水到渠成,。(記者 顧春)
[編輯:陳方]
來源:人民日報
編輯:鄭龍騰